检察听证 | 暖心!创新!“提存+听证”促进矛盾化解
2023-09-26 08:37:2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何蓝敏 申亮亮 | 点击量:9950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何蓝敏 申亮亮)“感谢检察机关的宽大处理,感谢受害人亲属的谅解,让我有了一次重生的机会。”听证会上,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并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的谭某某,低头哽咽道。

9月22日,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对谭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,天元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陈卫华主持听证,邀请人民监督员、听证员、侦查人员、株洲市国信公证处人员、谭某某及受害人家属参加听证会,针对谭某某是否可以作相对不起诉,听取多方面意见。

2023年5月6日,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在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的过程中,与步行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雷某某发生碰撞,造成雷某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。经认定,谭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
审查起诉阶段,承办检察官了解到,本案犯罪嫌疑人谭某某与受害人家属有刑事和解意向,并就赔偿金额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,经对全案综合分析研判,可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。鉴于谭某某系初犯,有自首、自愿认罪认罚、真诚悔罪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检察机关拟对谭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。

“作为一名刚迈入社会的年轻人,要吸取深刻教训,引以为戒,珍惜改过自新机会,学法尊法守法用法,努力奋斗创造美好生活。”听证会上,检察官就案件事实、审查情况、及拟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详细阐述,并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,宣讲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法律意义。同时,陈卫华还对谭某某进行了严肃真诚的警示教育。

受邀听证人员在详细了解案情、询问有关事实,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独立评议,最后一致认可检察机关对谭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。

听证会后,受害人家属来到株洲市国信公证处,公证人员按照程序当即为其办理了赔偿金提取手续。

该案件是天元区检察院推进溯源治理、能动履职的有力体现,也是坚持一体履职,使用“检察+公证”的方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创新之举,不仅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,更让司法更公正、更高效、更温情。

责编:刘惠明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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